山东省环境监察总队采取独立调查:3家木业企业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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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在山东省环保厅召开的全省环境形势新闻通报会上,省环境监察总队副总队长韩凯对5月份全省突出环境问题查处情况进行了通报。

  据介绍,省环境监察总队采取独立调查的方式,对部分河流断面进行了重点监察,对部分信访案件进行了调查处理。其中,德州市临邑县临兴木业有限公司、禹城市堃泰木业有限公司、聊城冠县博林木业有限公司3家机械制浆企业未办理环评手续擅自生产受到处罚。


  新闻通报会还通报了对部分重点信访案件的查处情况。针对群众反映部分机械制浆厂环境违法问题,经排查,3家公司分别为位于德州市临邑县的临兴木业有限公司、位于德州市禹城市的堃泰木业有限公司和位于聊城市冠县的博林木业有限公司。3家公司均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其中,临兴木业有限公司和堃泰木业有限公司木纤维纸浆项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淘汰类项目。


  针对3家公司未办理环评手续擅自生产的问题,当地环保部门已分别进行了行政处罚。其中,禹城市环保局和临邑县环保局于 2015年4月14日和22日对堃泰木业有限公司和临兴木业有限公司分别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 2家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并处以罚款 5万元;冠县环保局于 2015年 3月 28日对博林木业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停止生产通知》,责令其停止生产,未经环保审批验收,不得开工生产。


  5月13日至15日,省环境监察总队执法人员分别对上述 3家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堃泰木业有限公司、博林木业有限公司处于停产状态,临兴木业有限公司擅自恢复生产。执法人员立即责成临邑县环保局对临兴木业有限公司违法问题依法进行处理。5月 14日,临邑县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了《查封(扣押)决定书》,对主要生产设备予以查封扣押。


  山东省环境监察总队采取独立调查的方式,对部分河流断面进行了重点监察,对部分信访案件进行了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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