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今年5-6月份,陕西省工商局委托陕西省林业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以韩城、延安、汉中、安康等市的家具市场、专卖店和品牌代理商为重点,对全省流通领域木家具(人造板类)商品实施了抽查检验。抽检随机抽取了31家经销商户销售的标称21家企业生产的家用衣柜、办公书柜、组合柜、鞋柜等40组人造板类木家具商品,在抽检的40组样品中,经检验认定合格28组,不合格12组,合格率70%。
陕西省工商局已将抽检发现的不合格商品的商标、规格型号、生产企业、主要不合格项等相关信息印发各地,并要求全省工商系统对照不合格商品信息,立即组织开展市场清查退市,对发现的相关不合格商品,责令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并就地封存,依法对销售不合格商品行为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