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以针叶林为主,占地115.3万公顷,覆盖率56.1%;针叶落叶林次之,占地81.8万公顷,覆盖率39.8%;阔叶落叶林占8.38万公顷,覆盖率4.1 %。立陶宛生长的木材主要包括:欧洲赤松、挪威云杉、桦木、黑桤木、灰桤木、白杨和橡树等。
立人均森林总蓄积量上升较快,已经达到5.01亿立方米,人均面积0.67公顷。2012年,管理部门按照森林的功能将整体森林分为四大类,分别为:
严格的自然保护区:面积2.63万公顷,占比1.2%;
生态保护兼顾旅游休闲区:面积 26.68万公顷,占比12.3%;
保护类森林区:面积33.12万公顷,占比15.2%;
商用林区:面积154.86万公顷,占比71.3 %。
立陶宛政府非常重视森林和林地的管理和利用,对宝贵的森林资源和自然野生动物采取积极的保护措施。通过对生物物种多样性和遗传变异、以及濒临灭绝的植物和动物物种等的积极呵护,立陶宛保持并建立起了良好的森林生态环境。
l993年,立陶宛政府专门工作组编制了新的森林法草案,经过两轮修改后,议会1994年批准通过。森林法规定,立陶宛继续执行森林土地国有制,林地不得出租或转为其他土地利用类型,各林业管理部门必须依法而行。自然保护法的编制也把保护自然和维持生物多样性结合起来,另外还编制了新的狩猎法。